部关于修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第八章录取体检标准及复查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深职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深职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第九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根据《关于做好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文件规定,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高考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考生通过如下方式缴交考试费:(1)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2)领准考证时到相关考点缴交。第二十四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和深圳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前两年为4500元/年,后三年按照国际商务专业普高招生当年入学标准执行(目前为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800-1500元/年。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二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2.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3.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第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