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高考志愿库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广州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广州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为贯彻落实因材施教、发展个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依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校实施学生转专业制度,且各专业当年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为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5%左右。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因个人兴趣爱好或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展者;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
(三)学习上确有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 以第二条(一)款为转专业申请理由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读二年级(或自愿编入二年级就读);
(二)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
(三)拟转入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
(四) 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第四条 以第二条(二)、(三)款为转专业申请理由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专业要求;
(二)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当年高考录取成绩的平均分;
(三) 道德品质良好。
第五条 转专业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初办理。
第六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第一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由学生本人将其审批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送交转入学院。
(二)第二周,转入学院对以第二条(一)款为转专业申请理由的学生进行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测试,结合学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择优录取。其后,将同意接收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不同意接收的,注明拒收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
(三)第三周,召开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会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第四周,教务处出具《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通知书》,转出学院向转入学院移交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材料。
为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测试工作,转入学院应成立考核小组,且小组成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七条 转入学院教务办应按学院考核小组的要求,将测试方法、科目和时间事先通知到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人。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如果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课程成绩和学分有效;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通识类选修课记录成绩。
第九条 下列情况申请转专业属于特例,不受第二条的条件限制:
(一)因休学或其它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安排转入同类型相近专业学习。
(二) 因学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的需要,若学生自愿,可准其转专业。
(三)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其他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转专业相关规定者。
第十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为贯彻落实因材施教、发展个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依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校实施学生转专业制度,且各专业当年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为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5%左右。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因个人兴趣爱好或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展者;
(二)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
(三)学习上确有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 以第二条(一)款为转专业申请理由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读二年级(或自愿编入二年级就读);
(二)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
(三)拟转入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
(四) 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第四条 以第二条(二)、(三)款为转专业申请理由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适合拟转入专业学习的专业要求;
(二)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当年高考录取成绩的平均分;
(三) 道德品质良好。
第五条 转专业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初办理。
第六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第一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由学生本人将其审批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送交转入学院。
(二)第二周,转入学院对以第二条(一)款为转专业申请理由的学生进行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测试,结合学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择优录取。其后,将同意接收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不同意接收的,注明拒收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
(三)第三周,召开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会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第四周,教务处出具《广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通知书》,转出学院向转入学院移交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材料。
为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测试工作,转入学院应成立考核小组,且小组成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七条 转入学院教务办应按学院考核小组的要求,将测试方法、科目和时间事先通知到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人。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如果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课程成绩和学分有效;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通识类选修课记录成绩。
第九条 下列情况申请转专业属于特例,不受第二条的条件限制:
(一)因休学或其它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安排转入同类型相近专业学习。
(二) 因学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的需要,若学生自愿,可准其转专业。
(三)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其他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转专业相关规定者。
第十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广州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2、二年级及以上者;
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广州大学转专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