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兰州工业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兰州工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兰州工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兰州工业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省级特色专业(高职高专):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
甘肃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机械制造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实验中心
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的校内转专业。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在读学生可以转到其他相关专业继续就读。
第四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宏观控制、择优调转。
转出名额的确定:学生根据所在班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提出转专业申请,按照班级人数 25%实行总额控制;转入计划的确定:学院根据各专业确定的接收计划数,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依次录取。
第六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取得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二)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第七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二年级(含)及以上的;
(二)按文科类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四)无其它正当理由的。
第三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八条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组织进行,各教学单位协助配合。转专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学院每年 7 月初根据当年一年级开设专业和班级学生人数制订转专业接收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
(二)拟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年秋季学期第二周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三)各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于每年秋季学期第二周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三周内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
第十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一卡通等类似证件不作变更,学生证须作更换。
第十一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须及时到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已取得合格成绩与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选修课成绩与学分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必须重修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 接受学生转入的专业所在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