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高考录取分数线由三次调整为两次划定公布
为降低学生填报志愿难度,起我省录取分数线分两次划定,两次公布。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变化二:高职可以补录
省内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在新生报到后,若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普通文理类生源计划,经学校申请,省招委会同意,可在省内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补录。个别外省专科层次高校确需补录,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实施补录。补录时由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按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变化三: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录取
省内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使用空中乘务统考面试成绩的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本科专业按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我省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可报考。录取时按该专业分文理科单独划定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次性投放一志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院校均按照文化成绩和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各占50%综合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课成绩300*100*0.5),未完成计划院校的二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与一志愿相同。高职(专科)院校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须按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参加了我省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可报考。录取时执行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按文化课上线、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课成绩300*100*0.5)排名,按招生计划1:1投档,未完成计划院校的二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与一志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