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有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7.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联系咨询及申诉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919911,招生监察电话:0595-22919635,网址:www.qztc.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邮编:362000
第八条助学措施: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社会资助在内的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积极学习,我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学生还享有师范生助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考生所在地有开办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困难学生,入学前,直接在当地办理;考生所在地没有开办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获得,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金额8000元。
3.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事故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中心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优先安排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原则,为广大学生提供家教、校内临时岗位和校外正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
5.社会资助:学校每年积极联系社会上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资助奖励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千墅奖学金、优秀师范生奖助学金、贤銮奖学金、校友奖教基金奖学金、成功寒窗奖学金、广明源奖学金、浦发印刷奖助学金等。
第九条新生入学与复查: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