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20 22:24:34文/高考志愿库

各位考生:

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即将开始。请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后,点击“进入报名系统”开始报名:

厦门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1.校考报名对象:

凡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作曲和舞蹈等六个方向)各方向的考生,均应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其中,键盘、管弦乐、民乐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乐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校考成绩均为无效;舞蹈方向不接受河北、安徽等不受理“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合格成绩报送形式的省份的考生报考。

2.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和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请于2月24日-3月2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5.xm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缴纳初试报考费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厦门大学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项目(乐器),不得兼报。

3.寄送材料:

考生须于3月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收件人:负责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2-2184166,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①《厦门大学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DVD视频光盘和U盘各一份(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初试规定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报名号、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

特别提示:音乐表演专业作曲方向仅需寄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寄送DVD视频光盘和U盘。

4.初试:

我校将组织评委对考生提交的DVD视频内容进行专业评判,择优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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