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今年高招八大改革新政 本一批高校不再降分录取(二)

更新时间:2023-07-12 14:25:08文/高考志愿库
录取政策。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等享受加分政策的专业,以及护理专业等特殊、艰苦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后可最多降20分录取。(2)省属高校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合作课程)招收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3)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也不再降分录取。

改革五:多所校多个专业调整招生批次

  今年,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所列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所有专业和国际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全部安排在本一批招生。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继续安排在本二批招生。其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合作课程)也全部纳入本一批招生。

  另外,福建工程学院等三所高校部分专业的招生批次也进行了相应调整:(1)福建工程学院:①材料科学与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③勘查技术与工程、④给排水科学与工程、⑤车辆工程、⑥工程管理、⑦风景园林、⑧环境工程等8个工科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2)厦门理工学院:①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④工程管理、⑤电子信息工程、⑥自动化、⑦网络工程、⑧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⑨环境工程等9个工科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3)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舞蹈学2个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

改革六:规范高考照顾政策

  根据国家五部委的部署和福建省招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福建全面实行规范后的高考照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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