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招考数学考试大纲(面向中职学校)

更新时间:2023-07-10 10:29:04文/高考志愿库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数学考试大纲(面向中职学校)


Ⅰ考试性质
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是合格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职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入取。因此,高职招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高职院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的基础模块必修课程,确定高职招考的考试内容。
数学科的考试,应注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注重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反映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课程培养目标。
一、考核目标和要求
(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的基础模块必修课程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以教育部公布的规划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初步知道知识的含义及其简单应用。
2.理解:懂得知识的概念和规律(定义、定理、法则等)以及与其他相关知识的联系。
3.掌握:能够应用知识的概念、定义、定理、法则去解决一些问题。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运算求解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简捷的运算途径。
2.空间想象能力:依据文字、语言描述,或较简单的几何体及其组合,想象相应的空间图形;能在基本图形中找出基本元素及其位置关系,或根据条件画出简单的几何图形。
3.抽象概括能力:依据所学的数学知识,运用抽象、类比、归纳、综合等方法,对数学及其应用问题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判断、推理和求解;针对不同的问题(或需求),会选择合适的数学知识与数学模型求解。
4.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能对工作和生活中与数学相关的简单问题,作出分析并运用适当的数学方法予以解决。
二、考试范围和要求
(一)集合
1.理解集合的概念、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2.掌握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数集的符号表示,能灵活地用列举法或描述法表示具体集合。
3.掌握集合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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