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2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能力建设(骨干专业)项目:园林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对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二)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休学后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续班级者;
(四)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或新生退役后入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五)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可结合创新创业项目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六)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的转专业规定者。
第二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二)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三)通过特殊类别方式入学的;
(四)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条 转专业的时间、程序:
(一)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学年秋期期末结束前两周,集中办理学生转专业申报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教学系提出申请,到拟接收教学系接受审批。
(三)转入教学系提交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及申请表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学校领导审批后在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发文,报市教委备案。
(四)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时到转入教学系报到,相关教学系做好档案移交工作。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并接受原专业学生管理,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各教学系应将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三十二条 转专业的成绩认定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相应的课程类别由转入教学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认定和转换。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方可毕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转学: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别需要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生源地所在村社、乡镇或社区、街道审核确认。
(二)申请转学学生高考分数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该生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最低分数。
(三)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其他情形者。
第三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三十五条 办理转学的程序:
(一)我校学生要求转出时,在第一学年每学期期末前后两周内,申请转学学生向所在教学系提交转学申请及证明等材料,由拟转入学校发函通知我校,学校审核通过并在校园网公示,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转学。
(二)外校学生申请转入我校者,经转出学校同意,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并在校园网公示,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可以转入。学生转入我校学习3个月内,报重庆市教委学生处备案,涉及跨省转学的还须同时报两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转学学生的学费规定和学分认定:
经批准转入我校的学生应按照我校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学生转入我校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方可毕业。凡不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教务处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可记为公选课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