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当在所录取的专业学习,一般不得转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因素的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已进入二年级的;
(三)转出和转入高考科类不同(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的;
(四)由低录取分数段转入高录取分数段的;
(五)学制不同的;
(六)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公共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不合格)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由低录取分数段学校转入高录取分数段学校的;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
(六)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应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二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组织审批,经审批同意转专业者,方可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报教务处;学生本人持教务处转专业通知到相关二级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转专业异动情况由教务处报重庆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信网上及时进行异动。
(二)省内转学者,转学理由正当,经转入转出两校同意,填写《转学申请(确认)表》,办理转学手续,并由转出学校报重庆市教育主管部门确认;跨省转学者经转入转出两校同意,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学生转学异动情况由教务处报重庆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信网上及时进行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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