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文理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重庆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文理教〔2017〕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部、学工部、纪检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部。其具体职责为:研究与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组织、策划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等。
(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和相应年级辅导员等组成。其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转入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转入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
(二)注册手续齐备,完清转出专业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相关条件要求。
第五条 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一)按文科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理科类考生的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三)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对口本科类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
(四)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收学生不能转专业;
(五)专科起点的本科学生不能转专业;
(六)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七)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转专业;
(八)上级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具备下列特殊情况,经教学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一)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且能在转入专业学习者;
(二)休学后复学或降级学生,原修读专业已被取消或修读专业无对应年级;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可优先考虑。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议。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 转专业原则上只在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办理一次。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教学部发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各学院受理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并将汇总数据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学部;
(三)教学部公布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和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查的学生信息;
(四)各学院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拟接收意见报送教学部;
(五)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教学部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八条 获准转入新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参加原专业学习及一切教育教学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九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春季学期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报到注册后,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一)在转出专业获得的课程成绩、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转出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学部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不符合课程计划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应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二)转入专业前领取的教材不得退回。
(三)进校时原编定的学号不变,校园一卡通、学生证等信息应作变更。
(四)涉及调整宿舍的,由博达公司协调。
(五)涉及党、团组织关系变化的,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六)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学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重庆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重文理教〔2014〕48号)同时废止。
重庆文理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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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园林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林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