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高考志愿库根据往年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2021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国际商务专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全国高职示范专业:游管理专业
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
北京市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国际商务
北京市特色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财务会计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完成被录取专业的学习。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并符合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生转专业由学校批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生确有拟转入某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按本规定第三十八条,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四)受办学条件限制,影响学校正常组织教学和学生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 办理转专业的程序。本人填写《转学申请表》,所属系领导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报批。
转专业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学生新学期在转入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确有原因要求转学,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可申请转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培养的;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学生转学,由学校确认转学理由是否正当,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的程序按转专业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 原则上不办理跨省转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跨省转学由学校报北京市教委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办理转学手续。具体手续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