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外交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外交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校学习或者不适应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转入学校的,学校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英语、外交学
北京市市级特色专业(2个):英语、外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