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招政策三大变化报考人数连续11年下降(2)
详解高招政策重要内容
志愿设置有变化本科二批可报10个平行志愿
今年起,北京市本科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3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批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特殊类型志愿为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才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本科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专科志愿分两个批次
专科志愿分为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
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8时至7月26日20时。
计划未完成将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设置6个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有调整
今年起,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两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一是烈士子女;
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二是台湾省籍考生;
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省级优秀学生;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以下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等5类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以下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今年新增: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平行志愿调档105%以内
根据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当报考同一所高校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校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同时,今年高招工作将继续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阳光公正。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和“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严守录取标准,严格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照顾加分政策,严把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严格信息公开,严格招生监察,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跳录”、“点招”、降低标准违规录取等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招生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