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给学生更多的选择发展空间,同时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籍管理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一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范围:原则上只针对大学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
(二)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三)在校期间未因考试作弊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第二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 在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定条件 之一: (一)优秀生:第一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5%(名额不顺 延),且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重考或重修合格)者。学生所在 系不得限制其转专业申请。
(二)专长生:大学一年级两个学期的期末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确 有专业特长,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成材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拟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由我院统一组织参赛)省部级三 等奖以上者; 2、获得拟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院级竞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三)兴趣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生因专业学习兴趣,导致对现专业的学习困难; 2、经学院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三条 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文科类专业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原则上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相互转专业。 国际合作项目班之间不能相互转专业。转出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原则上应转入原专业。 兴趣生原则上限工科专业转入文管专业,且降级转。
第二章 转专业程序
第四条 转专业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一)优秀生转专业:一年级第二学期第一周接收报名申请;
(二)专长生转专业:一年级第二学期第一周、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接收 报名申请;
(三)兴趣生转专业:原则上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接收报名申请或根据学 院的安排统一处理。
第五条 教务处在每学期末根据师资、教学条件等提出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 学生计划(包括人数、条件等),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确定并公布。各院系根据 进入专业学习的基本要求确定考核方式及内容。
第六条 办理程序 按学生所在院系,接收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并进行初审。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复审; 各转入院系组织考核与审查,根据考核结果及计划接收人数,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学院审批后,教务处将结果通知各转出或转入院系,并在校园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经学院审批通过的学生,在原专业领取转专业审批表,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三章 转专业管理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转专业强调理 性、自愿原则。
第八条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做出决定前,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 准确定 位自身的能力、特长及兴趣,全面收集并充分掌握拟转入专业的相关信息,慎重 做出理性选择,最大可能地避免盲目跟风现象。
第九条 各院系应切实做好转专业的宣传、教育、审核等工作,着重让学生 对转专业后所修读课程的难易程度、能否跟上教学进度等问题有清晰透彻的了 解,最大限度地减少转专业对学生本人以及学院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的不利影
第十条学生转专业后,依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已修课程学分按照学院 《关于校内本科课程学分互认管理办法》进行学分互认;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 毕,但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学生应当补修。毕业资格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 案审核。
第十一条 各院系在开展跨院系转专业工作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 月15日起开始施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排名 | 专业 | 推荐指数(人数) |
1 | 通信工程 | 4.7 (125人) |
2 | 数字媒体艺术 | 4.5 (79人)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 (76人) |
4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3 (52人) |
5 | 市场营销 | 4.6 (3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