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央音乐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中央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完成就读专业的学业,如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或有特殊困难需要转专业的,经学院认定,可提出转系(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或外校其他系(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转学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转系(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专业)
批准和拟接收系(专业)考核同意后,报学院教务部门审批;
(二)转入其他学校者,经两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市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转系(专业)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系(专业)、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
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本科生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转系(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中央音乐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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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音乐表演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本科 |
2 | 音乐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