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皖南医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
皖南医学院实施办法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三节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实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生转专业按学校转专业的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按学校转学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转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学生转学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学校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医学
省级特色专业:法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麻醉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麻醉学、法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预防医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口腔医学、保险学、临床医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