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下列情况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确有某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后能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并经校医院审核,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如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等)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优先考虑。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考虑转专业要求。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二)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三)与学院有明确约定不转专业的;
(四)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五)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院学习或者不适应学院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院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院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九条 学生申请转入我院,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我院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院培养要求且学院有培养能力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转入。
学生申请由我院转出,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学生在新学期到转入校学习。
第三十条 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国家级骨干专业:软件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省级骨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智能控制技术、软件技术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