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的教学秩序管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一条 统招全日制在籍在校一年级、二年级本科学生,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
1.一年级学生申请条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且有明确的拟转入专业学习规划;二年级学生申请条件:申请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或经补考及格的,且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 30% 。
2.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特长,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学有特长的学生(即获得过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国家发明专利等),可视具体情况申请转入相关专业。
3.符合第八条中特殊方式转专业的。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
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入学后,曾受过学校处分且未被解除的。
第二章 申请转专业基本要求
第三条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允许转一次,特殊方式转专业按第八条执行。
第五条 每名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如同时申请转入多个专业,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六条 学生应符合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公布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申请转专业方式
第七条 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全校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人文社科类和理工类各专业可以互转,但文学类专业不允许转工学类专业;艺术类等专业类学生只能在“专业类”内部转;专业体检受限的学生只能在非受限专业间转。
第八条 特殊方式转专业
1.学习困难转专业: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化培养实施和管理办法》中个性差异化培养计划执行。
2.创新创业转专业:在创业期间,经过学习和实践,确实在某一专业领域产生了兴趣爱好和特长,可以在复学后按专业专长申请转专业,具体办法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个性化培养实施和管理办法》中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执行。
3.入伍退役转专业:参军入伍学生,服役期间从事与转入专业关联度相关的工作,退役后复学时申请转专业的,按国家有关文件,经学校认定同意,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九条 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流程
1.公布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及考核科目
各学院于每学年秋季学期第十四周向教务处报送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其接收限额、专业考试科目、审核录取办法,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一年级人数的 10%以内。教务处经复核汇总后,向全校予以公布。
2.学生个人自愿申请
符合条件的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填写《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并附 300 字以上的陈述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按申请转入专业进行汇总,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
4.拟接收学院组织考核
各拟接收学院要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接收转专业申请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考核要求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 1:1.5 比例确定面试学生名单;转入人数少于专业公布名额,学院可以只安排面试。
5.学校审定、公示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学生名单按专业汇总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校内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至少公示 3 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教务处发送转专业学籍异动通知单。
6.办理转专业手续
学生于下一学期初凭转专业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条 特殊方式转专业工作流程除毕业学年之外的在校学生于每学年秋季学期第十四周自愿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提出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公示,公示若无异议,转入相应专业。
第五章 学籍及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手续完成,转出转入学院做好交接工作之后,学生将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第十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被申请转入专业录取或完成转专业手续之前,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毕业条件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且已考核合格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分数或教学要求不低于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或教学要求时,经转入学院审核同意,其成绩可折算为现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成绩,并记入成绩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学分记载。
第十五条 为使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课程补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学生根据本人各学期的课程进度,在全校相同层次范围内选择课程补修。未完成转入专业课程或环节补修的不允许进入企业实习环节学习。
第十六条 学生转专业后,将安排到新专业的自然班中学习,学生管理将转由新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对转入新专业后不适应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转入与转出学院同意,允许其在两周内返回原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标准参照《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校内转专业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第十九条 工作组织机构要健全。学校成立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长任组长,具体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成立不少于 5 人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至少两名教师组成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院内转专业规定》(院教字〔2016〕30 号)即行废止,学校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