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二本、三本都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系列,学制为四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是“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证书,“第三批本科”为部分独立学院和部分民办高校,均按办学成本收费。整理的江西三本大学排名,仅供参考。
江西三本大学排名 |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1 | 721 | 江西科技学院 | 理工 |
2 | 756 | 南昌理工学院 | 综合 |
3 | 807 |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综合 |
4 | 816 |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综合 |
5 | 843 |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 理工 |
6 | 921 | 南昌工学院 | 理工 |
7 | 932 |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 理工 |
8 | 966 |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 理工 |
9 | 984 |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 综合 |
10 | 986 |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 财经 |
11 | 995 |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 医药 |
12 | 1000 |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 理工 |
13 | 1021 |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 理工 |
14 | 1034 | 江西服装学院 | 艺术 |
15 | 1072 |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 综合 |
16 | 1080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 理工 |
17 | 1084 |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 师范 |
18 | 1091 | 江西工程学院 | 理工 |
19 | 1095 |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 理工 |
江西高考最新政策:加减分项目
一、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一)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1月1日后获得以下奖项、名次、称号考生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应届毕业年份参加普通高考可加5分(其中,体育优惠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10项,由省体育部门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且须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专业复试合格,方可获得加分资格)。
二、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