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室管理人员,应热爱音乐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做好音乐室的管理工作。
一、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保管好室内器材物品,做好财物帐,做到帐目清楚。
二、严格遵守学校音乐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三、使用音乐教室后应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
四、每次使用后,督促使用者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五、执行学校有关音乐室的工作计划,负责音乐室内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六、根据教育和教学的需要,配合学校订购必要的音乐器材及相关书籍。
七、有责任对进入音乐室内的一切人员进行登记及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
八、严格遵守音乐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室外。
九、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十、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